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为 105 个先进集体和 132 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12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对“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集体一等功、个人一等功进行表彰。枣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董红英荣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