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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枣强公益诉讼检察年度成绩单
时间:2023-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服务枣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案5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4件,民事公益诉讼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份,磋商16件。自主研发的“以税治污”法律监督模型荣获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2件案例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撰写信息被上级院采用10余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1篇调研文章在第十届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活动中荣获优秀奖。在我院综合教育实践基地高标准建设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

扎实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高标准建设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应用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实现与省市院实时互通。共立案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磋商16件,针对整改不到位的提起诉2件,提起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办理的督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小专项”带动“大监督”

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动对接县委、县政府违法占地“雷霆行动”,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监督,争创“耕保粮安”品牌已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复垦复耕耕地共计10000余亩。借助自然资源部门卫星遥感影像核实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案件线索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刊发推广。

助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衡水市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服务我县尘污染防治样板工程创建”工作,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监督。出动无人机巡查30余次,发现案件线索6件,立案3件。围绕县委、县政府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攻坚月行动,开展“乡居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人居环境整治。督促行政机关治理农村纳污坑塘2处、清理河道沿线垃圾600余吨。办理的一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环境案,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促使180余吨畜禽粪污得以及时处理。促推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对县域内26家养殖场1.3万吨畜禽粪便进行集中清理处置。该案被省院评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检察蓝”保护“生态绿”开展古枣树保护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认定古枣树25棵(其中400年以上5棵,100年以上20棵),并设置保护碑和保护标牌。同时将古枣树群信息录入河北省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实施二级保护。


守牢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农村制售水机专项监督。实地走访全县11个乡镇抽查34个行政村的36台制售水机,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对全县441台制售水机的全面“体检”,相关做法入选衡水市2023年度“人民最满意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评选资格

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墙” 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监督。对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可识别为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督促相关部门对500余条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促推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10余个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清理活动,累计排查20余万条个人信息。该案被省院评为个人信息保护和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探索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资源“最优解”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针对18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综合运用“不起诉+行刑衔接+公益替代性赔偿”模式,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办理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案涉野生动物3000余只,督促当事人以“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参加公益宣传”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实现由公益“破坏者”向“守护者”角色转变。

凝聚保护合力,推动多元共治

数字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建成“以税治污”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此模型碰撞比对,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税务部门完成200余家漏缴企业230余万元税款追缴入库。通过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退回10家畜禽养殖户不应缴而缴纳的税款25万余元,同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助推税务部门与10家单位建立《枣强县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消减系数核定操作规程》,牵头税务、环保、住建、水利等10余个部门制定《枣强县环境保护税涉税数据共享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环境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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