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力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凝聚更大工作合力,枣强县检察院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于2月23日组织开展2024年普法宣传第一课暨开展《第二十条》同堂观影活动。该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全体干警及其家属共计百余人共同参加了活动。
该部影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出品,片名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是一部以“正当防卫”为题材的影片。该影片以鲜活的现实题材和小人物视角为切口,讲述了青年检察官不忘初心追根溯源还原案件真相,只为守护公平正义底线的故事。生动展现了刑法第二十条背后的“法”与“情”,诠释了正当防卫的精神内核,即“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引起了大家的警醒和共鸣。
观影结束后,参与活动的代表委员们对枣强县检察院组织的此次观影活动纷纷点赞。“检察院组织的这次普法宣传很有意义,形式也很新颖。《第二十条》有看点、有亮点、有泪点,通过这次观影活动我进一步了解了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见义勇为”,真是受益匪浅!”参加活动的一名人大代表如是说。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