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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1日在枣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 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始终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被省院评为“第一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示范院”、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均系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20余项考核工作位居全市前列,9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记功,取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优成果13项,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事)例8个。

一、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政治引领。时刻牢记“检察姓党”是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开展“四学四讲”、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等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县委、市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0余件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坚决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组会、检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修订《政治理论学习补课制度》,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实行政治理论“半月一考”,检验学习成效。开展政治轮训20余期200余人次。建成全市检察机关首家党性教育基地,与县委党校合作设立“检校共建现场教学点”,强化干警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

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打造“初心照检心 底色映亮色”特色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体融合、高质发展。开展“党支部建设创优年”活动,创建“臻心服务优保障”“匠心办案强监督”“暖心为民亮窗口”3个支部品牌,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要求,自觉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坚持站位全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参与平安枣强建设。坚持稳字当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4人、起诉297人。其中,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92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18人,盗窃、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2人。助力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监检衔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25家企业“营商环境监测点”上同步设立“检企联络站”,实现“点站合一、监督合力”。经验做法《河北人大通讯》予以转发。制定实施《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质量建设年”20条措施》,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4件4人。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件34人,发放救助金17万余元,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开展“乡居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垃圾500余吨、新增垃圾存放点30余处、投放垃圾箱200余个,助力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探索“机关支部+帮扶村支部”党建共建模式,开展共过主题党日、共学党建政策理论、共补党建基础短板、共促乡村振兴“四共活动”,帮扶村“两委”班子赠送锦旗。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件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3人,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惩罚性赔偿等费用20余万元。开展水资源、水生态保护、“纳污坑塘”“黑臭水体”治理、河湖“清四乱”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有关部门和乡镇制发检察建议14份,督促清理河道沿线垃圾2500余吨、整治“黑臭水体”7处。

三、坚持为民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院领导接访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压实首办责任。坚持“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理念,对受理的47件来信来访来电,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案进展答复。积极开展上门听证,综合运用“情理法交融”工作法,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人民群众“家门口”。

助推更高水平市域治理。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农村燃气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100余处。开展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关于建立公共消防安全领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数字赋能”提升监督质效,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成“环保税征缴监督数字检察模型”,督促追缴税款146万余元;构建“财产刑监督数字检察模型”,推动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转变,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理的葛某斌、葛某龙等55人涉黑案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优秀典型案例。从中成功追诉了任某玲洗钱罪,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该类案件典型案例。积极参与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鼓励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办理各类案件23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批捕19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批捕10人、不起诉6人,向“问题”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48份。开展“守护学生出行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以创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示范院”为契机,联合县妇联在全市率先设立乡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及“四位一体”的家庭教育综合指导工作站,开展各类活动30余次,《检察日报》头版予以报道;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智慧家长巧带居家娃”云直播和“思政+法治”教育双课堂活动,受教人员达20万人次。

四、坚持客观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2件、撤案9件;追捕追诉33人、追诉漏罪7个;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纠正意见106份。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等违法情形96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8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联合县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件。

民事检察精准施策。加强对生效裁判、司法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各类案件116件。推行“司法救助+和解”工作模式,助力打破执行僵局,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所办案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同时,延伸个案办理经验,与县法院会签《关于民事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检察日报》予以报道。助力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支持农民工起诉13件,帮助追回“血汗钱”24万余元;支持妇女离婚起诉11件。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各类案件34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5件,涉及土地面积10余亩。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件。与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共同推进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聘请相关行政机关业务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外脑”聚众智,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司法工作合力。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提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办理各类案件56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7件、安全生产领域13件。办理的“古树名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两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收回国家扶持类基金150万余元。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提出被告支付损害和惩罚性赔偿金31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开展“检察蓝”守护“女神美”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消除辖区美容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维护妇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坚持培根铸魂,淬炼过硬检察铁军

抓牢队伍素能建设。努力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铁军。制定《全员素能提升实施办法》,搭建“人人大讲堂”“青年干警微党课”等平台,举办“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提升”大培训活动32期。开展“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创建活动,探索“党建‘红色领航’+业务‘赋能助长’”深度融合模式,铺就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快车道”,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1名青年干警进入领导班子,8名青年干警被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讲授专题党课3次,排查整改共性问题7个。开展“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大讨论暨深化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个,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26人次。将省委巡视、上级院巡察和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逢问必录”成为政治自觉。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并抓好审议意见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案件公开听证40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3次,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6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建成听证员库,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69件,持续深化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同样也离不开代表委员的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不够精准,措施不够到位;二是法律监督主业还有弱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需久久为功;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人才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等。对此,我们将精准施策、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202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动实力枣强、创新枣强、生态枣强、文化枣强、幸福枣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强意志筑牢政治忠诚。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更加准确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本质要求、更高标准,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综合天理、国法、人情,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深刻内涵、实践要求,依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法律监督。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更高标准打造特色品牌。打造“儒乡安润”未检品牌,建好用好全市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的“枣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引导青少年自觉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持续打造“检护家国 烛照未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品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家庭防线。打造“党建共建”品牌,充分发挥党性教育基地作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着力提升综合素养。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深化全面全员全时检察人员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时晾晒“成绩单”,让实干者得实惠、奋斗者有奔头。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管检治检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独具魅力的枣强篇章,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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