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1日在枣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志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五个旗帜鲜明”①为抓手,落实新一届院党组“三三四三一”②工作思路,积极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事)例6个,20余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强化检察担当,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严”的震慑,依法批准逮捕86人、起诉471人;同时注重“宽”的教育引导,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13人、不起诉8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出庭支持公诉涉黑案件2件。强化监检衔接,办理贪污贿赂案件3件3人,涉案金额300万余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涉企案件15件,有力促进县域企业合法经营。针对部分民营加油站销售“非标油”⑤逃避税收监管的行为,开展专项行动,经与县税务部门磋商,已征缴到位446万余元。以本院办理案件为蓝本制作的《益“企”向未来》动漫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检察宣传创新力量,该漫画荣获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作品优秀奖并被中国长安网转发。
深入推进美丽枣强建设。扎实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办理的督促保护高标准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专项监督十大精品案例,相关办案故事短视频被省检察院转发。开展农用薄膜专项整治,督促清理案涉地块1000余亩、回收废旧农膜约1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监督,推动197辆机械纳入平台监管,两项工作均被《河北法治报》刊载、省检察院转发。
二、强化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中谱写新篇章
守护人民幸福生活。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96人,严惩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94人,办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2件45人。参与办理“缅北”电诈系列专案。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针对特定场所食品安全问题,促推行政机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4处。针对县域内部分小型农用机械未备案、未上牌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办理的督促保护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的四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事项,首访院领导包案率100%。将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均被采纳。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5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受理未成年人案件29件,附条件不起诉4件7人,将6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在观护基地对5人开展帮教。开展校园周边安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专项治理,促推电影院落实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政策。深化法治副校长履职开展活动20余次,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思政+法治”双课堂20次,覆盖学生4万余人次。我院被省检察院评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我院综合教育实践基地获评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强化主责主业,在法律监督中取得新成效
巩固提升做优刑事检察。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
公室,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9件。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提出抗诉3件,开展审判活动监督4件,制发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针对农业补贴管理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省检察院优秀法律文书。拓展刑事执行监督深度,针对社区矫正监管不规范、看守所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均被采纳。
提质增效做强民事检察。对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制发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5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5万余元;通过“支持起诉+调查核实+司法救助”联动机制,为当事人追讨赔偿金20余万元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该案作为“三官一员一律”成功化解基层矛盾案例获省人大调研关注,做法被《河北法治报》、省检察院刊载。
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对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办理反向衔接案件46件,制发的检察意见行政机关全部采纳,避免了“一放了之”“不刑不罚”。办理的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办理的涉嫌滥伐林木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被省检察院刊发;撰写的2篇调研文章在省级征文活动中获奖。
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忠诚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涉及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多个领域,以我院办理的案件为蓝本制作的漫画入选“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针对农用机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开展散葬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推动相关设施完成环境整治,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最高检转发。
四、强化从严治检,在队伍建设中呈现新气象
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7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打造“枣映检徽”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融合”深度转型,相关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工作办法》,及时纠正个别干警不良思想倾向。
全面提升队伍履职素能。建立“党组领学、支部研学、青年小组促学、个人自学”四级学习网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开设枣检课堂、开展周一集中学习、组织青年干警测试等形式,促进干警综合素质提升。依托“育英计划”“双百人才”培养工程,创新“梯队式”培养路径,做法被《法治日报》报道。4名干警入选省检察人才库,16人次在省级以上征文获奖,1名干警获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建立定期通报、“零报告”约谈机制,做法被省检察院刊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党内谈话,我带头讲授党课2次、其他班子成员讲授党课5次,“头雁效应”凸显,队伍作风持续向好。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案件听证31件次、通报检察工作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51件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院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业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三是部分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与新时代更高要求相比尚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关键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凸显新作风。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化“枣映检徽”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相融互促。
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彰显新担当。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监督。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推动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功能和价值。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细化“三个管理”具体举措,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在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上呈现新风貌。全面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检,强化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培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开展“办名案、树名品、育名人、创名院”争创活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重任在肩行不辍,初心如磐再出发。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枣强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①“五个旗帜鲜明”:即旗帜鲜明抓党建铸忠诚,旗帜鲜明抓理念强监督,旗帜鲜明抓管理提质效,旗帜鲜明抓落实争先进,旗帜鲜明抓作风严纪律。
②“三三四三一”:即坚持“三个善于”,注重业务、案件、质量三项管理,坚持办名案、树名品、育名人、创名院四个抓手,遵循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实现一个目标即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③“大管理”格局:指检察机关构建的全方位、立体化、系统化的管理框架,强调管理的全覆盖、全流程、全链条特征。
④“三个管理”: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构建“大管理”格局的核心抓手,各有侧重又相互贯通。
⑤“非标油”:除正规成品油以外所有非法油品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