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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查办案件范围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人民检察院查办案件范围

 

(一)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四)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对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的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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